• 索 引 号: sm09116-18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 将农〔2026〕3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0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将乐县省级优质稻新品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农〔2026〕36号
来源: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5-20 16:27

各乡(镇),局相关所(站、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全县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的建设,促进优质稻产业化开发,打造粮食主产区整体优势,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县农业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6年将乐县省级优质稻新品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6年将乐县省级优质稻新品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2.2026年将乐县优质稻示范推广任务分解表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5月20日

  附件1:

  2026年将乐县省级优质稻新品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建设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或在省优质稻评鉴中获奖的高档优质稻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6个以上,合计面积1800亩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5%以上,水稻优质专用率达86.5%以上,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高档优质稻品种推广比例达45%以上,任务完成率达100%。

  2、建立高档优质稻品种展示区1个,展示高档优质稻品种35~40个,为高档优质米开发储备品种。

  3、通过发展优质稻生产,促进农户和龙头企业充分对接,实现稻谷优质优价,达到示范区亩平均增收80元以上。

  4、开展水稻新品种抗病性鉴定,鉴定品种100个以上。

  5、开展低镉优质稻试验示范。

  6、开展优质稻米品牌塑造与宣传等。

  二、区域布局

  1、经前期各乡镇对优质稻示范种植摸底,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确定了优质稻核心示范区拟设在古镛镇新路村;大源乡崇善村;安仁乡洞前村、余坑村、元洋村;高唐镇高唐村王坊、上坊村后门垅;黄潭镇泰村洋门地、祖教村元俚蒙坑塅、洋伯村门前塅、吴村红边塅;光明镇永吉村;白莲镇村头村、大王村、大里村;万安镇万安村、福匡村南口镇小拔村、南胜村、温坊村、南口村;余坊乡隆兴村;万全乡阳源村凹头、上华村上梅石等24个村,面积约3789.5亩。每个示范区选用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含部颁二级)或经省优质稻评选中获奖品种7~10个,集中连片种植。

  2、经摸底,展示示范地点、面积如下:

  (1)古镛镇新路村130亩;

  (2)大源乡崇善村230亩;

  (3)安仁乡洞前村50亩;

  (4)安仁乡余坑村250亩;

  (5)安仁乡元洋村50亩;

  (6)高唐镇高唐村王坊200亩;

  (7)高唐镇上坊村后门垅200亩;

  (8)黄潭镇泰村洋门地120亩;

  (9)黄潭镇祖教村元俚蒙坑塅130亩;

  (10)黄潭镇洋伯村门前塅260亩;

  (11)黄潭镇吴村红边塅200亩;

  (12)光明镇永吉村50亩;

  (13)白莲镇村头村99.5亩;

  (14)白莲镇大王村50亩;

  (15)白莲镇大里村160亩;

  (16)万安镇万安村200亩;

  (17)万安镇福匡村150亩;

  (18)南口镇小拔村370亩;

  (19)南口镇南胜村30亩;

  (20)南口镇温坊村85亩;

  (21)南口镇南口村155亩;

  (22)余坊乡隆兴村110亩;

  (23)万全乡阳源村凹头290亩;

  (24)万全乡上华村上梅石220亩。

  三、工作措施

  在优质稻示范区内,大力推广优质稻良种、优质稻无公害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鼠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机插机收等新技术,通过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达到效益最大化。

  1、充分认识优质稻示范推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引导协调,依据优质稻品种特性合理布局。

  2、大力推广高效安全生产技术

  (1)推广以工厂化育秧和机械插秧技术。

  (2)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3)推广无公害生产模式——采取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措施,促进优质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机融合,推动优质稻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

  (4)推进农田机耕、机整、机插、机防、机收、机脱等社会化服务作业,节省劳力、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

  3、充分利用核心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县优质稻产业发展,做好3789.5亩高档优质稻核心示范区样榜,促进全县优质稻生产。做到样板带路、全面推动。

  4、开展产销一体化服务——优质稻生产效益主要体现在销售环节。创新产销机制,走“企业+科技+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发挥米业加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作用,实行订单生产、规模经营,最大程度实现优质优价。通过创品牌、树名牌、提档次、拓市场、扩外销,让利于民,达到农企“双赢”的目标。

  四、资金概算

  2026年度将乐县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共安排财政资金58万元。资金来源:①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闽财农指〔2025〕102号);②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滚存资金8万元(闽财农指〔2024〕116号)。

  资金使用概算表

项   目

金额(元)

备    注

优质稻示范种子

285000

以定补方式进行,先购后补(凭购种发票,每斤种子补贴25元。每斤种子单价不足25元的,按实际购种价格全额补贴)。

复合肥、尿素、氯化钾

197000

以定补方式进行,先购后补(凭购肥发票每亩定补50元)。

优质稻展示点机耕、育秧、插秧服务

7700

实行定补(每亩定补180元),在福瑞华安公司文曲科研基地应用人工手插,双龙出海模式栽插

低镉优质稻试验示范优质米检验检测费

1000

检测谷样品镉含量。

优质稻米品牌塑造与宣传

10000

福瑞华安公司实施后凭发票支出

优质稻新品种抗病鉴定工资

50000

品种抗病鉴定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差旅费、交通费

20000

 

资料费、培训宣传费、制牌费

5000

 

测产验收费、会议费、考种费

4300

 

合   计

580000

 

  展示示范单位需提供购买种子、肥料等物质的数量与金额的票据凭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优质稻展示示范推广工作的正常实施,成立项目实施指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出成效,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见表)。

  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姓 名

单位职务或职称

任务

谢启鹏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项目组组长

钟连顺

将乐县种子站站长

项目指导

陈育勤

将乐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主持项目实施

郑爱武

将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持

技术实施

肖  俊

将乐县土肥站站长

技术实施

林  莉

将乐县科教站站长

技术实施

廖荣周

将乐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技术实施

张  玲

将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技术实施

张美珍

将乐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

技术实施

严衍旺

将乐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技术实施

林年卯

将乐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农艺师

技术实施

刘观华

将乐县种子站助理农艺师

技术实施

罗成华

将乐县植保植检站农艺师

技术实施

黄莫驰

将乐县植保植检站助理农艺师

技术实施

郭建国

古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技术实施

杨南昌

古镛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艺师

技术实施

杨  羽

光明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级农艺师

技术实施

王梅仙

光明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技术实施

肖久顺

高唐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技术实施

郑舒璇

高唐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技术实施

林红钢

南口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技术实施

杨新梅

南口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技术实施

童文俊

白莲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技术实施

揭仕春

黄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

技术实施

邢晓敏

黄潭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技术实施

杨小文

万全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技术实施

李泽顺

万安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艺师

技术实施

谢莉欣

万安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技术实施

严达群

大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技术实施

谢晋延

余坊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任

技术实施

  (二)抓宣传培训,办示范样板。通过组织多种形式培训班,分期分批把技术培训到户。通过印发技术资料、宣传单;利用宣传车、标语、横幅、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将相关生产技术送到每个生产者手中。突出重点,办好3789.5亩核心示范区。组织技术人员到示范点摸经验,搞示范,作指导。

  (三)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优质稻示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在统一组织领导下,种子、农技、植保、土肥、农机、科教、乡镇服务中心、企业、合作社等必须加强合作,各司其职,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六、材料提交

  为保质保量地完成优质稻示范任务,对示范点的示范面积、示范地点、示范品种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承担示范任务的乡(镇)、村,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开展核实确认工作,认真填写《优质稻示范面积核实确认单》(附件1-1),并将核实结果在示范点所在村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1、村级收集核实公示。示范单位于2026年8月30日前向耕地所在的村提供种植优质稻示范补助的相关材料。材料包括:①示范单位提供示范地点,优质稻品种的证明材料;②示范单位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③购买种子发票和购买肥料发票等。

  村委会和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示范单位提供的材料,到现场核实种植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示范单位予以确认,填写《优质稻示范面积核实确认单》(附件1-1),并将核实结果在示范点所在村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要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示范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上报至乡(镇)。

  2、乡(镇)核实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上报,审核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汇总各村上报的示范单位面积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由核实人员、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章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提供给县农业农村局材料须包含: ①《优质稻示范面积核实确认单》(附件1-1);②示范单位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账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③购买种子发票和购买肥料发票等;④公示照片。各乡(镇)要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补贴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需将所有补贴材料存档备查。

  3、县级审核汇总。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提交的优质稻示范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1:

优质稻示范面积核实确认单

基本情况

示范单位名称

 

示范单位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核实内容

示范面积、地点

总面积(亩)

其中:(分地塅注明)

   

稻作类型、面积

一季中稻     亩

双季晚稻     亩

烟后晚稻      亩

示范品种、面积

 

栽植方式

直  播

机  播

手  播

机  插

面积(亩)

用种量(斤)

面积(亩)

用种量(斤)

面积(亩)

用种量(斤)

面积(亩)

用种量(斤)

               

核实单位及人员

示范点所在村签章

 

示范点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签章

 

核实参与人员签章

 

示范单位签章

 

  附件2:

  2026年将乐县优质稻示范推广任务分解表

乡镇

辐射推广高档优质稻品种面积(万亩)

辐射推广优质稻面积(万亩)

古镛镇

0.5

1.5

光明镇

0.5

1.2

高唐镇

0.5

1.0

漠源乡

0.5

1.0

南口镇

0.5

1.5

白莲镇

0.5

1.2

黄潭镇

0.5

1.5

万全乡

0.2

0.8

万安镇

0.3

0.8

安仁乡

0.5

1.5

大源乡

0.3

1.0

余坊乡

0.2

1.0

合  计

5.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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