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904-1800-2026-00021
- 备注/文号: 漠政〔2026〕2号
- 发布机构: 漠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3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前期筹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漠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发强(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文雅(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
邹善玲(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肖绍晔(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广文(漠源派出所所长)
黄 斌(漠源司法所所长)
谢光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燕文昊(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汤燕华(民生事务和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尧鑫(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慧玲(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孙雨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加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汤柳青(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潘长旺(漠源村党支部书记)
余康兴(湖管村党支部书记)
张祖发 (伍坊村党支部书记)
谢世铨 (大坊村党支部书记)
倪永长 (上洋村党支部书记)
谢世义 (圭洋村党支部书记)
邓罗生 (坡坑村党支部书记)
陈小妹 (张源村党支部书记)
二、主要工作职责
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乡级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信息;负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培训与管理,保障普查队伍稳定、提升业务能力;统筹落实并规范管理普查工作经费,做好物资保障;组织开展现场登记、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上报;同时完成上级普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接替履行有关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相关工作职责自行终止。
将乐县漠源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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