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904-1800-2026-00021
  • 备注/文号: 漠政〔2026〕2号
  • 发布机构: 漠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3
关于成立漠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漠政〔2026〕2号
来源:将乐漠源乡 时间:2026-03-13 16:20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前期筹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漠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发强(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文雅(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

  邹善玲(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肖绍晔(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孙广文(漠源派出所所长)

  黄  斌(漠源司法所所长)

  谢光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燕文昊(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汤燕华(民生事务和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尧鑫(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慧玲(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孙雨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徐加炜(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汤柳青(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潘长旺(漠源村党支部书记)

  余康兴(湖管村党支部书记)

  张祖发 (伍坊村党支部书记)

  谢世铨 (大坊村党支部书记)

  倪永长 (上洋村党支部书记)

  谢世义 (圭洋村党支部书记)

  邓罗生 (坡坑村党支部书记)

  陈小妹 (张源村党支部书记)

  二、主要工作职责

  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乡级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信息;负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培训与管理,保障普查队伍稳定、提升业务能力;统筹落实并规范管理普查工作经费,做好物资保障;组织开展现场登记、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上报;同时完成上级普查机构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农业普查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者接替履行有关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相关工作职责自行终止。

  将乐县漠源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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