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3-00121 文号将发改审批〔2023〕3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08-24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3-00121
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3〕36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3-08-24
标题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9-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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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将城发〔2023〕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项目代码:2308-350428-04-01-799076)建设,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奠定扎实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31.2763平方米,建设人行道236.72平方米,广场铺装267.79平方米,草地绿化405.24平方米。配套建设城南楼、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4.1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9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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