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3-00135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3〕4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25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龟山微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将城发〔2023〕4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审批将乐县龟山微公园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龟山微公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7-350428-04-01-260378)。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新建钢结构木栈板观景台、书院、长廊、人行道、广场地面浮雕,新建一座琴韵活动广场及亲水平台,复建一座道南亭及曲廊。配套建设路灯、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394.8万元,其中,工程费31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万元,预备费29.2元。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筹措。
六、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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