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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2-0120-2023-00168 | 文号 | 将发改审批〔2023〕50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09 |
标题 |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2-0120-2023-00168 | ||
文号 | 将发改审批〔2023〕50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3-11-09 | ||
标题 |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将城发[2023]5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审批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金溪门城南楼及文化广场工程(项目代码:2308-350428-04-01-799076)。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31.2763平方米,建设人行道236.72平方米,广场铺装267.79平方米,草地绿化405.24平方米。配套建设城南楼、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662.31万元,其中,工程费519.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8.36万元、预备费19.2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六、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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