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212
- 备注/文号: 将政函〔2022〕10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2-31
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将乐县陈坊工业集中区的请示》(将经开综〔2022〕48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设立将乐县陈坊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陈坊园),并由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
二、陈坊工业集中区用地面积为118.34 公顷,分为A组团和B组团:A组团的规划面积76.49公顷,范围西南至积善园化工产业集中区界线(X:39550963.330,Y:2963968.322),北至自然山体(X:39549971.681,Y:2966027.230)、西至自然山体(X:39549855.670,Y:2965690.621)、东至自然山体(X:39551209.433,Y:2964227.963),B组团规划面积41.85公顷,范围南至积善园D单元界线(X:39552297.122,Y:2963210.063),东至积善园污水处理厂(X:39553299.191,Y:2964025.328),西侧至自然山体(X:39552262.557,Y:2963281.095),北侧至自然山体(X:39552779.605,Y:2964163.033)。
三、你委要结合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等规划设计,按规定做好报批手续,加快推进陈坊园扩园工作,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