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4-00061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4〕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10
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428-04-01-362012)建设,为了解决人口集中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杜绝乱埋乱葬,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786平方米,设有公益性生态安葬墓穴303个和树葬区、草葬区等。墓穴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个,总建筑面积9786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骨灰楼一座、管理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9.9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万安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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