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4-00130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4〕2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4
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金溪流域将乐古镛段小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金溪流域将乐古镛段小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10-350428-04-05-231238)建设,为有效控制金溪支流面源和生活源污染,进一步夯实河岸沿线生态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金溪支流(桃村溪等)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古镛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①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干管450m,配套支管400m。检查井28座及道路、植物破修若干。②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3km,约42000m2;破损岸线生态护坡修复0.53km,河道清淤疏浚14000m3。③流域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沟渠3500m;沿河养殖污染水环境整治33亩(约21997.8m2)。④生活垃圾收集工程:新配置120L垃圾桶50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65.9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省级闽江流域补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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