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4-00131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4〕26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8
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金溪流域将乐水南段综合水质改善及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水政函[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金溪流域将乐水南段综合水质改善及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6-350428-04-01-719881)建设,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与提升辖区流域综合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水南镇辖区。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1)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6.2万m2,氮磷生态拦截沟2.7km。(2)朱林溪清淤约4000m3,横坑溪清淤约2000m3。(3)新建污水干管0.8公里,配套支管约1.2公里、检查井60 座、污水处理站20t/a;新建小型人工潜流及表流湿地约500m2。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9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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