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2-0120-2024-00132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4〕2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8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网福建将乐公司110kV水肖线#2杆等水泥杆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将发改审批〔2024〕27号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2024-10-18 16:1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将乐县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国网福建将乐公司110kV水肖线#2杆等水泥杆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将电运检〔2024〕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技改大修项目储备重点,为提高设备抗灾能力,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国网福建将乐公司110kV水肖线#2杆等水泥杆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9-350428-04-02-202557)。  

  项目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将乐县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三明将乐县水南镇行政范围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架空线路2.312千米,新建光缆长度5.302千米。拆除原110kV水肖线#2至#8杆段水泥杆,拆除线路长约2.334千米,拆除杆塔7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投资243.21万元,由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五、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和监理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规划审查意见、项目申请报告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 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过程质量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