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10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4〕4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9
福建省将乐县玉华宾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玉华宾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将玉〔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玉华宾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350428-04-05-487888)建设,为提高玉华宾馆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玉华宾馆的营收创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滨河北路1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将乐县玉华宾馆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其中新建门厅约5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约2300.0平方米,新建2#楼(综合楼)约3000平方米,新建门楼约850平方米;购置电梯6部、空调系统、热水系统、厨房设备、冻库等设备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管网、道路及场地硬化、路灯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282.7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由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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