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2-1000-2025-00328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5〕4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18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将发改审批〔2025〕43号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2025-12-18 10:04

将乐县光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光政函〔2025〕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508-350428-04-01-358287)建设,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以工代赈政策,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提升水渠排水能力、保障防洪安全,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光明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硬化道路8590平方米,整治修复水渠750米,新建护坝5座150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3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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