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1000-2026-00038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6〕1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03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南门微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将城建和交通函〔2025〕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南门微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350428-04-01-212025)建设,为了能够极大缩短居民采购距离,丰富商品种类,确保居民便捷获取新鲜、优质的农产品,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日常生活的刚性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00平方米,计划新建一处3层农贸市场,一层为集市,面积1720平方米,其中摊位面积1220平方米;二层为特色产品销售,面积1550平方米,其中摊位面积1160平方米;三层为美食汇,面积1220平方米,配建地下二层停车场102个,地下面积约361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卸货区、消防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3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和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将乐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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