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000-2026-00050
- 备注/文号: 将政函〔2026〕2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4
将乐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恳请对将乐县大言电站水库等4个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正式验收的请示》(将水工〔2026〕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763号)相关要求,我县组建正式验收工作组,于2026年4月28日完成将乐县大言电站水库、孔头电站水库、范厝电站水库、高唐电站水库等4个中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正式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书。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以上4个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过正式验收,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规范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筑牢水利安全防线。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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