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2-1000-2026-00101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6〕3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8-06
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万函〔2026〕12号)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万安镇山台庵公益性生态农民公墓园项目(项目代码:2604-350428-04-01-845213)。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万安镇万安村。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9786平方米,设有公益性生态安葬墓穴303个和树葬区、草葬区等,墓穴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1个,管理用房1栋,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排水、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5.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专项资金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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