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2-1000-2026-00116
  • 备注/文号: 将发改审批〔2026〕38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8-27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将发改审批〔2026〕38号
来源:将乐发改局 时间:2026-08-27 17:45

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606-350428-04-01-921452)建设,为了完善村级殡葬服务设施、纵深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民生配套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东岭头。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其中建设骨灰堂127.63平方米,设置骨灰安放格位520个,配套建设厕所、给排水、电气、祭祀台、焚烧炉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9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光明镇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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