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1-1520-2004-00106 文号将政函〔2004〕1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4-02-22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潭镇泰村“6·16”灾后异地安置受灾户建房用地的函
内容概述

黄潭镇泰村村民委员会:
  县国土资源局转来你村《6·16洪灾西湖村重建家园占用耕地的申请》悉。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2003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的批复》(明政地〔2004〕24号),经研究,同意你村使用本村耕地(水田)0.1519公顷,作为“6•16”受灾户建房用

索 引 号 sm09101-1520-2004-00106
文号 将政函〔2004〕1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04-02-22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潭镇泰村“6·16”灾后异地安置受灾户建房用地的函
内容概述

黄潭镇泰村村民委员会:
  县国土资源局转来你村《6·16洪灾西湖村重建家园占用耕地的申请》悉。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2003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的批复》(明政地〔2004〕24号),经研究,同意你村使用本村耕地(水田)0.1519公顷,作为“6•16”受灾户建房用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潭镇泰村“6·16”灾后异地安置受灾户建房用地的函

发布时间:2008-04-22 15:26
| | | |
政策解读:

黄潭镇泰村村民委员会:
  县国土资源局转来你村《6·16洪灾西湖村重建家园占用耕地的申请》悉。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2003年度第一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使用的批复》(明政地〔2004〕24号),经研究,同意你村使用本村耕地(水田)0.1519公顷,作为“6•16”受灾户建房用地。项目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和安全等要求。希接文后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二〇〇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