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19-00117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19〕29号
-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09
高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划拨将乐县高唐上坊公园绿地(二期)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高政〔2019〕10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高唐镇上坊村的1399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镇使用,作为将乐县高唐上坊公园绿地(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该地块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09〕231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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