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20 文号2021年第1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20
文号 2021年第1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21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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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等有关规定,将乐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将乐县2021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将乐县建材制造建设项目)》,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意见。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将乐县古镛镇,涉及新路村。

  二、用地面积:4.5702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将乐县德弘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西、南至新路村工矿用地,北至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9日(七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将乐县三华南路48号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2356039。

  附件:将乐县2021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将乐县建材制造建设项目)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1日

  附件

  将乐县2021年度第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将乐县建材制造建设项目)

  一、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石门岭,紧邻县道X7B9,距城区6.5公里,距福银高速将乐出入口约10公里。

  本方案涉及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共1个镇1个村;涉及2个国有单位,涉及省级开发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为:东至将乐县德弘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西、南至新路村工矿用地,北至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三)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570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6公顷(无耕地),建设用地4.5486公顷,无未利用地。

  二、用地规划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5702公顷,主要用途为生产机制砂,进行建材制造。其中:工业用地2.6647公顷,实现以生产机制砂为主的建材制造产业功能;公路用地1.9055公顷,实现生产原料及生产产品的运输功能。

  公益性用地主要为公路用地,合计1.905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69%,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公益性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三、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1.3150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1年-2023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面积0.5571公顷,完成比例42.36%;2022年计划实施面积0.5925公顷,完成比例45.06%;2023年计划实施面积0.1654公顷,完成比例12.58%。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8月16日,将乐县人民政府组织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规划、法律、环保、产业等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2021年9月11日,古镛镇新路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

  五、结论

  本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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