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60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1〕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06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水泥制品预制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8.6671公顷
2.征地范围:东 林地 、西 林地 、南 林地 、北 林地 。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古镛镇文曲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年 11月 19 日(10个工作日)由古镛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规划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