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1-00160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1〕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06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将征预公告〔2021〕4号
来源:将乐政府办 时间:2021-12-01 10:42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水泥制品预制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8.6671公顷

  2.征地范围:东 林地 、西 林地 、南 林地 、北 林地 。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古镛镇文曲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年 11月 19 日(10个工作日)由古镛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规划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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