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019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2〕1 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1-24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将征预公告〔2022〕1 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2-02-08 15:09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将乐方解石高值化生产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6229公顷

  2.征地范围:东 耕地、西 林地、南 选矿厂、北 林地。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万安镇寺许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9日由万安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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