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052
- 备注/文号: 2022年第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28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县组织编制了《将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积善工业集中区四期北侧片区)》,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意见。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间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文曲村。
二、用地面积:25.3741公顷。
三、用地范围:北至自然山体,东、西至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平整地,南至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鹏程大道(详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1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将乐县三华南路48号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2356039
附件:将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积善工业集中区四期北侧片区)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将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积善工业集中区四期北侧片区)
一、基本概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位于积善工业园西北侧,距县城6公里,距福银高速将乐互通口4公里,距将乐动车站9.7公里。
本方案涉及古镛镇新路村、文曲村,共1个镇2个村;不涉及国有单位;涉及省级开发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16.5839公顷。
(二)成片开发范围
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为:积善工业园西北侧,东邻平整地,南邻园区鹏程大道,西接平整地,北邻自然山体。
(三)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成片开发方案范围总面积25.3741公顷,其中:农用地25.3741公顷(其中:耕地1.100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用地规划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25.3741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
其中:工业用地14.8198公顷,实现精细化工产业升级发展的功能;防护绿地3.0028公顷,实现净化空气、隔离和安全防护的功能;交通场站用地3.3578公顷,实现交通停车服务功能;城镇道路用地1.9869公顷,改善地块交通网络,加强园区对外交通联系;排水用地2.2068公顷,实现园区排水功能。
公益性用地包含交通运输用地用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用途,合计10.5543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59%,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三、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5.3741公顷,其中涉及的存量用地面积0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25.3741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其中:2022年计划实施面积1.9869公顷,完成比例7.83%;2023年计划实施面积8.5674公顷,完成比例33.76%;2024年计划实施面积14.8198公顷,完成比例58.41%。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县政府组织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规划、法律、环保、产业等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2022年3月1日,古镛镇新路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2022年3月9日,古镛镇文曲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次成片开发;已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方案。
五、结论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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