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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083 | 文号 | 将政地〔2022〕40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积善园商服东区公租房二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2-00083 | ||
文号 | 将政地〔2022〕40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积善园商服东区公租房二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将乐县积善园商服东区公租房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2〕68号)悉。鉴于福建积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取得将乐县积善园商服东区公租房二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动工超过一年以上,已形成闲置土地,并提出无偿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免收土地闲置费的申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县积善园商服东区公租房二期项目5242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再征缴土地闲置费。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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