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097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2〕5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6-30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古镛镇和平村元宝新村二期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将政地〔2022〕53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2-07-06 15:27

古镛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古镛镇和平村元宝新村二期新农村建设项目土地使用的请示》(镛政〔2022〕3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使用和平村元宝新村集体土地4.5158公顷,作为和平村元宝新村二期新农村建设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办理农转用(批准文号:明政地〔2014〕79号),具体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用于村民住宅建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你镇要按村镇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严格按“一户一宅”的规定,安排符合法定条件的村民建房;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涉及建设用地各项补偿费用应依法予以补偿;要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请收文后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具体用地手续。

  附件:将乐县和平村元宝新村第二期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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