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112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2〕6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19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山社区微公园项目涉及旧房拆除的批复
将政地〔2022〕60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2022-07-26 09:22

古镛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建设华山社区老旧小区微公园的请示》(将镛政〔2022〕35号)收悉,古镛片小区及孔头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是我县2022年民生基础类重点项目,其子项目华山片区一期(含微公园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华山片区老旧小区功能,丰富周边群众休闲娱乐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拆除产权属将乐县中医院的位于古镛镇翻身路17—2号的沿街店面和院内库房(沿街店面57.48平方米,院内库房127.29平方米),用于华山社区微公园项目建设。请你镇依法依规与产权单位做好衔接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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