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2-00138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2〕7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16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三明市烟草公司将乐分公司大源乡烟草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的请示》(将自然资〔2022〕11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将三明市烟草公司将乐分公司大源乡烟草站的仓储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宗地面积1424.52平方米,土地出让金6.3249万元;三明市烟草公司将乐分公司应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需重新评估后,再按新的评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宗地使用权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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