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030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3〕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08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将征预公告〔2023〕1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3-04-08 09:44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水南镇五十坑停车设施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0497公顷

  2.征地范围:东道路、西公路、南公路、北住宅。

  具体位置详见预审与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水南镇新兴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交通运输用地,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由水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水南镇五十坑地块停车设施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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