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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3-00045 | 文号 | 将政地〔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3-00045 | ||
文号 | 将政地〔2023〕29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
积善投资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闽积投〔2023〕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的46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使用,作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用地。该宗地已经县政府批准收回(批准文号:将政函〔2018〕43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中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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