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南口客运站东侧(南口镇南口村7-2号)用地性质由住宅调整为物流仓储的请示》(将自然资〔2023〕115号)悉。经研究,在建筑面积等规划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将南口客运站东侧(南口镇南口村7-2号)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请你局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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