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112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3〕69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9-28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征缴年产3万套箱式变电站及配套设备生产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闲置费的批复
将政地〔2023〕69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3-09-28 17:45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征缴年产3万套箱式变电站及配套设备生产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闲置费的请示》(将自然资〔2023〕109号)悉。鉴于将乐县金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取得年产3万套箱式变电站及配套设备生产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宗地面积30898平方米)后,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动工超过一年以上,已形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征缴将乐县金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箱式变电站及配套设备生产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土地闲置费65.8万元。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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