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3-00166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3〕9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4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将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将文旅〔2023〕8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于原县委党校地块的365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使用,作为将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该宗地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收储,批准文号为:将政地〔2022〕1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将乐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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