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4-00068 文号将征预公告〔2024〕1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1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4-00068
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4〕10号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14
标题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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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9.1788公顷

  2.征地范围:东河流水面、西乔木林地、南水田、北乔木林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古镛镇山门村、胜利村和桃村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8日由古镛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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