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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72 | 文号 | 将政地〔2024〕35号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9100-0120-2024-00072 | ||
文号 | 将政地〔2024〕35号 | ||
发布机构 | 将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5-30 | ||
标题 |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
古镛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审批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将镛政〔2024〕31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乐县城关至桃村(范厝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征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可以启动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征地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监管使用;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全程跟踪项目征迁,做到和谐征迁,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平稳;四是减少施工期间的扰民;五是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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