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4-00148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4〕7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12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350428-JS-J-14-01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将政地〔2024〕75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4-11-18 09:39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350428-JS-J-14-01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将自然资〔2024〕15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的5098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该宗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号分别为:闽政地〔2022〕725号(涉及用地面积27266平方米)、闽政地〔2022〕721号(涉及用地面积23723平方米),具体挂牌出让按《350428-JS-J-14-01地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组织实施,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使用权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未申请续期使用的,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面上的建、构筑物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三、该宗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并由你局依法依规实施。

  四、你局在组织实施该宗地挂牌出让前,应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拆迁工作;在具体组织该宗地出让中应按规定明确容积率等主要规划指标,不得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前置条件。

  附件:350428-JS-J-14-01地块项目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