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0120-2024-00161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4〕1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1-25
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将征预公告〔2024〕17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4-11-25 09:30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3.7065公顷

  2.征地范围:东乔木林地、西水田、南乔木林地、北农村道路。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南口镇松岭村、黄潭镇谢地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 水工设施用地、水库水面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9日由南口镇、黄潭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将乐县大拔水库工程用地红线图(见pdf)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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