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5〕25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21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云景矿泉水新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将政地〔2025〕25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5-03-21 10:55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云景矿泉水新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5〕28号)悉。鉴于云景(福建)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取得云景矿泉水新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且目前仍未动工开发建设,已形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云景矿泉水新建项目1132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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