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5-00151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5〕8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2
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新建福建省将乐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项目用地的请示》(将一中〔2025〕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将乐县第一中学学校内的0.100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使用,作为将乐县一中高中学生宿舍楼(原华山水厂宿舍楼)项目用地,该宗地内0.1008公顷为原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中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土地划拨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
附件:将乐县一中高中学生宿舍楼项目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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