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5-00177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5〕2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11
为实施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4304公顷
2.征地范围:东X:2949329.299;39543021.899、
西X:2949182.139;39542901.380、
南X:2949181.598;39542902.017、
北X:2949346.239;39542952.794。
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南口镇蛟湖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5日由南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将乐县南口蛟湖内陆渔港工程用地红线图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