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28
  • 备注/文号: 2026年第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1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年第1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6-04-01 15:21

  因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金溪市场周边(原交通局至教育局)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县城建和交通局已拟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城建和交通局(办公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2331932),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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