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32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6〕20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将乐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实际 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6年全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6宗72.433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3宗5.938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宗1.226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宗13.94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宗22.6974公顷、工矿和仓储用地18宗28.6224公顷。详见附件。
(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全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938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5569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3818公顷。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详见附件3。
二、政策导向
(一)合理配置房地产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商品住房用地招拍挂出让时序,紧密跟踪市场形势,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二)保障公共设施土地供应
保障城市道路、文体教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基本思路,推进城市土地挖潜更新,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
自然资源局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
县各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强化程序,依法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供地,凡国家规定禁止类项目一律禁止供地,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前必须报县政府批准。
附件:1.将乐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将乐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将乐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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