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收储杨时小学周边地块等3宗土地的请示》(将自然资〔2026〕7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储杨时小学周边地块等3宗计0.1818公顷。请你局收文后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杨时小学周边地块等3宗收储土地明细表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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