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75
  • 备注/文号: 将政行征决〔2026〕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2
房屋征收决定书01(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将政行征决〔2026〕1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6-07-02 10:46

  因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古镛镇金溪市场周边地块,总征收土地面积约为486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395平方米;涉及单位4个,自建房10户,成套住宅45户,商业店面29个(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涉及本次征迁红线边界的相关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征收部门上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后可纳入本次征收范围。

  二、房屋征收部门: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三、签约期限: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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