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76
- 备注/文号: 2026年第3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2
为加快推进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完善片区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区风貌,我县拟依法征收原县交通运输局至县教育局周边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具体以项目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我县已于2026年4月1日,在项目征收全域范围内公示《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法面向社会公众、地块被征收人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后,我县全面梳理汇总征集到的公众意见、群众诉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县域征收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对征求意见稿逐条修订完善。现将修改后的《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正式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将乐县东门金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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