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80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6〕52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6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安仁乡石富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将政地〔2026〕52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6-07-06 16:45
安仁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安仁乡石富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安政〔2026〕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仁乡石富村民委员会使用石富村646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安仁乡石富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用地,该地块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准文号为:闽政地明〔2025〕20号,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你单位在该项目建设中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安仁乡石富村公益性骨灰楼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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