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83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6〕54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7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将政地〔2026〕54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6-07-07 11:12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将自然资〔2026〕9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无偿收回将乐常上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二期(龙池溪生态步道连接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落于古镛镇龙池溪,宗地面积为22平方米。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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