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093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6〕57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6
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不动产权土地用途变更事项的批复
将政地〔2026〕57号
来源:将乐县政府办 时间:2026-07-16 10:17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土地用途变更事项的请示》(将自然资〔2026〕9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请示事项。将权证“闽(2025)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0722号、闽(2025)将乐县不动产权第0000723号”对应的土地用途,变更为“公用设施用地/消防用地”。

  二、请你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用途变更登记手续,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规范,做好权属档案归档更新工作。

  三、用途变更完成后,请你局做好后续用地动态监管,保障消防救援公用设施用地合规使用。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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