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9100-1600-2026-00114
- 备注/文号: 将政地〔2026〕71号
- 发布机构: 将乐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8-21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一期)用地的请示》(将城建和交通〔2026〕6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处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的0.726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使用,作为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一期)用地,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该宗地已经县政府批准收回,批准文号为:将政函〔2018〕43号。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建设应符合选址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建设中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具体划拨土地和登记发证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
附件:福银高速积善出入口工程(一期)用地红线图
将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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