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44 | 来源:将乐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将乐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将乐县人民政府、13个乡镇、22个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将乐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将乐县府前路18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269921;传真:0598-2266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将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县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县各部门通过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782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2条。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上看:本级政府主动公开241条,占比11.69%;各乡镇级政府主动公开578条,占比28.03%;各县直部门主动公开1243条,占比60.25%。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看:机构职能类信息9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7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3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7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6条,其他类信息8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3年,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全部均依法依规办结。同时,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复议、诉讼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政策规范性文件库,分部门展示我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情况。202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对1999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78件,继续有效173件,并将具体文件目录通过网站公开,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23年,我县政府网站建设继续向前推进,按照“规划先行、分类建设、整合共享”原则,逐步建设一个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数据共享、信息查询、在线办事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网站首页“主题服务”新增政务指南,每项服务增加“一件事”集成套餐,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同时,增设“闽政通”、“e三明”、“将乐政务”等安装入口,方便群众下载使用。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有效促进政府管理透明化和民主化,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的各类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检查通报机制,督促限期整改,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各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2023年我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7

478

1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6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83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没有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一些部门在信息公开时会选择性公开一些利好信息,导致信息公开不全面、不真实,影响公众对政府的判断和评价;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有时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或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渠道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三是信息公开意识不足。经办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识可能不到位,缺乏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和理解,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对发布的各类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采取季度通报,督促整改,查缺补漏,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和全面;加强经办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建立反馈机制和渠道,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信息公开民主化和透明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全县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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