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主线,不断深化社会热点、群众需求点、公众关注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信息情况
2020年以来,县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46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完善和修订《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规程》,定期向档案馆和县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三审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高效化。
(三)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线下双平台。线上依托政府网站,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线下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由我办工作人员兼职政务公开信息咨询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相关服务。
(四)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成立政府办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监督检查按照“早发现、早纠正”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督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282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主动公开文件时以不超期为目标,没有做到及时、尽快公开,同时政策解读方面形式单一,仍然有很大进步空间。2021年,我办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多元化,积极探索视频解读方式,以更加形象、生动的解读方式让群众看得清、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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