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政府办 时间:2025-01-21 22:07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le.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将乐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将乐县府前路18号,邮编:353300,电话:0598-2269921,传真:0598—2266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2024年通过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信息1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0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40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期限内依法规范答复,未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库中文件均为现行有效。2024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3件,适时修改5件,现行有效138件。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智能搜索”、“一号登录”、“网站适老化”等功能,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同时,通过将乐政务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加强平台网络安全及日常监管。在省、市网络安全攻防演习活动中,组织运维人员对政府网站开展自查加固等措施,保障攻防演习中系统和信息安全。同时,对网站和新媒体采取每日读网,检测网站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错误以及网站存在的错链、暗链、失效链接等问题,并及时修改。三是开展评估与改进。定期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不断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公开的各类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数量、信息更新频率等情况进行季度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公开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接受社会评议,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4

1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公众参与公开反馈不及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等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对意见征集信息有时没有及时反馈,缺少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二是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手段相对滞后,不能有效地发现和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三是政策解读实质性不高且形式不够多样化。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虽然有开展同步解读,但解读内容有些实质性不高,有些缺少针对性,同时,解读方式主要以图文为主,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动画、H5等解读形式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互动和参与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回应机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并对征集情况及时反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目录的制定、公开信息的评价等工作,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准确、全面、客观地解读相关政策,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扩大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采用视频、动画、在线访谈等解读方式,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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